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为革命文物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革命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革命文物教育功能不断强化。与此同时,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强化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现阶段,在革命文物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对革命文物保护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并从技防角度阐述如何加强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十分必要。
风险识别与分析
革命文物的风险是指在某些特定的客观条件下,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某种损失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识别是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归类分析,比如风险源识别、风险范围划定以及其原因和潜在的后果等,从而得出风险发生各种可能的晴雨表。信息的时效性,对进行风险识别起关键作用。除了识别可能发生的事件存在的风险,还应当综合考虑其可能存在风险的原因,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在革命纪念场馆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风险源主要跟人、物、环境三大因素有关,针对不同层次中发生安全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发生安全风险事件的危险度两个层面展开分析,最终确定文物安全风险评价指标。
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一般为游客、工作人员、当地居民和其他外来人员四类。人为导致的安全风险事件隐患大小与进入文物保护范围的人员的数量及其行为息息相关。根据相关管理和使用情况,从安全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度两方面出发,对与人相关的评价指标分为以下十二类,分别为:居民的生产行为、生活行为、建设行为,游客的数量、行为,外来人员的数量、生活行为、生产行为,工作人员的行为,文保组织,文保制度,文保宣传教育等。
物的因素。与物有关的风险评价因素可以依据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保护对象状况来评估,从发生安全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发生安全风险事件的危险度两方面分为四类:物防设施状况、技术防范设施状况、保护对象的现有状况、安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环境因素。与环境有关的风险评价因素可以从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出发,依次分为:外部安全隐患、内部安全隐患、地理环境状况和交通地势状况四部分。
安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应以上各项评价指标,分别列出指标影响因素,对指标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做出准确判断,并最终对照安全检查表,确定各评价指标的参数值。
如何建立安全防范系统
针对革命文物存在的风险,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构建有效的技术防御防线,成为保护革命文物、威慑试图破坏革命文物的违法行为的有力手段。在实际保护工作中,一旦出现针对革命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能准确捕捉到犯罪画面并自动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能自动记录犯罪现场及犯罪分子的违法过程,不仅为后期及时破案提供线索和实证,更能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正确的价值指导是保障。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要求,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定,坚持实用、可靠、经济、美观的配置原则。鉴于文物本身易损和不可再生的特点,在坚持最大限度尊重文物建筑本体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基础上,尽力提高其安全防范效果,各种安防装置安装固定时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对文物建筑本体的影响和损害,真正做到保护其整体观赏性的同时又确保安全防范功能,实现安全防范目标。
科学的实施原则是核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做到规范有序;以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革命文物风险防控和事故(案件)防范为重点;同时兼顾适度适用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避免设备堆砌和防护过度。采用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防护措施和技术手段,避免重复施工和反复拆装。对文物进行防护工程和修缮过程中应遵循“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维护现状、最小干预”的原则,尽量避免对文物本体及历史风貌的扰动。
有效的防护手段是前提。依据技术、产品、工程、验收等的科学执行标准和规范,根据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实际需求,适当采取设置实体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声音复核装置(系统)、电子巡查系统、通讯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技术手段。
设计安全可靠的防范系统是基础。
坚持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结合,根据现有的物防(围墙)、人防(安保人员)状况,设计合理的安全防范系统。做到三防一体,探测系统灵敏,入侵探测率达100%,漏报率为0,系统日均误报率不大于探测器总数的0.5%,报警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报警声音、图像复核联动时间不大于4秒,入侵延迟时间不小于10分钟(物防的配合),提高保卫人员反应时间,接警后警力到达现场时间不大于3分钟(人防配合),最大程度地避免文物遭到偷盗、破坏。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16571-2012),遵从纵深性防护体系设计,区分纵深层次、防护重点,划分不同等级的防护区域,根据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物本体或防护对象的分布及现场环境条件,合理划分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保证安全防范系统的均衡。
满足系统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证性要求,以规范化、结构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其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一是采用成熟而先进的技术和可靠而适用的设备,减少系统的不可靠因素,从而降低维修率;二是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确保系统非正常工作状态压缩在最短时间内;三是在工作环节全程贯彻质量条例,严格把控系统设计与设备选型,把系统的运行要求放在首位,做到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确保系统能够长期稳定可靠安全地运行。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联动/集成功能的要求,充分考虑到电子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趋势,在技术应用上着眼超前,所采用的设备和技术完全能保证系统建设成为先进的、智能化的安防系统。选用主流、高端的产品,结合施工工艺,提高系统的先进性。
建立长效的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机制,保证系统有效运行。技术防范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应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设备系统故障宜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和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增强系统的性价比、满足系统经济性原则的同时,简化系统的操作程序,使工作人员通过短期培训便可灵活准确地对系统进行设置和操作。
除此之外,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坚持尽可能减少以文物干预、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特殊性,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规范施工、有效使用。
小结
革命文物保护任重道远,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在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的同时,充分分析革命文物存在的各种风险,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立有效可行的安全防范系统,切实发挥三防在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作用,为革命文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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